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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duhe1
V2EX  ›  程序员

我们告阿里巴巴不当竞争赢了

  puduhe1 · 2021-10-15 09:19:54 +08:00 · 19566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1143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官司结果

  1. 我们赢了
  2. 阿里赔我们 60000 元

事件始末

我于 7 个多月前在 V2EX 论坛发了一个帖子:

39 岁程序员创业产品请大家提提意见!目前已有流水

地址:https://v2ex.com/t/746305

内容如下:

1.我们三个合伙人以前是猎豹移动的同事,一个产品两个开发(一个服务器端,一个客户端) 2.目前没有拉投资,产品在 2020 年 7 月份上线, 3.有一定流水但还没有打平支出 4.解决小于 20 人的小企来记帐报税的问题,入门版 29.99 一个月,发票多一点的 69.99 一个月 5.我们三个都是外地人,工作地点在珠海,个人还是蛮喜欢珠海这个城市的

产品网址:https://www.zijizhang.com

大家有什么问题尽管提啊

这个帖子获得巨大反响,很多写代码的兄弟认为我这个工具很好用,都说要试试,然后在 139 楼看到一个晴天霹雳:

阿里云有一个产品,和你们一样

我们马上过去看,结果一看不得了,发现这个产品完全是抄的我们,离谱的是他们所有的 38 篇说明文档一字不漏全是拿的我们的,更无法想像的是阿里巴巴将我们产品名称和公司名称都抄上去了

我们第一感觉是愤怒 我们三个合伙人座下来聊,我们应该怎么办? 聊了一个下午啊,我们最后决定走法律渠道 找律师咨询,律师给的第一条就是保留证据

后面就是打官司的事情了,大家可以到知乎看详情:https://zhuanlan.zhihu.com/p/421620760

感谢大家的支持,然后想对大家说:我们不是碰瓷,阿里是真的抄了我们

第 1 条附言  ·  2021-10-15 10:20:22 +08:00
我回复消息太多,系统限制了回复,不能一一回各位了,感谢大家的支持
第 2 条附言  ·  2021-10-16 19:36:26 +08:00
不当竞争案阿里产品经理"千里马"给我们来了回应了
https://v2ex.com/t/808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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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ang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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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angya  
   2021-10-16 12:53:29 +08:00
@choicky 法院认为“不存在任何的艺术加工”,所以不认可著作权
geng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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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gchun  
   2021-10-16 14:26:23 +08:00
@shuangya 不太清楚你这种发言有什么意义。是在评论人家的诉讼策略不好吗?诉讼和判谈都一个试探的过程,没有理由批评人家漫天要价。毕竟日常买东西砍一刀是很常见的现象。毕竟是企业之间的事情,在商言商,没有必要因为讨价还价还动感情。而且民事案件输嬴不是那么清楚的。大部分侵权案也不可能嬴所有主张。

既然认同法院判决的话,说明你认同阿里抄袭了文档。那么你是在说阿里的律师完成了 KPI 吗?确实说明文档不算著作权这个我还是很惊讶。所以你的观点是大厂律师很牛逼?

你这种发言很容易被误认为是阿里的水军,这在外人眼里等于阿里自己在说自己的律师很牛逼,就算官司输了也不认自己其实是输了。只能让人对阿里更反感。

我觉得折叠这个发言是为了保护阿里本来就所剩无几的舆论支持。所以不要往心里去啊。
choi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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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icky  
   2021-10-16 14:37:04 +08:00 via iPhone
@shuangya 如果登记了著作权,法院不太可能这么评价。著作权不要求艺术加工,只要求独创性的表达。
janssen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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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ssenkm  
   2021-10-16 14:52:18 +08:00 via iPhone
@hws8033856 结合郭某明的案例,抄袭的惩罚成本太低了
shuangya
    205
shuangya  
   2021-10-16 19:23:42 +08:00
@gengchun

不否认阿里抄袭文档的行为,但我觉得楼主的文章碰瓷意图很明显。

因为法院都已经认定“应用不存在抄袭”了,楼主还花大篇幅写各种产品相似什么的,裁判文书也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只字不提法院只认定存在“不正当竞争”,拒绝了所有关于著作权侵权的内容。并且在评论指出来后,还将相关评论折叠,只留下对自己有利的评论。

至于产品本身存不存在抄袭,各有各的理由。我认为法院肯定是有判断能力的,既然法院已经做出判决了,那就按照法院的为准。
puduh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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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duhe1  
OP
   2021-10-16 19:28:21 +08:00
@shuangya 你说得都对
puduhe1
    207
puduhe1  
OP
   2021-10-16 19:32:31 +08:00
@WuSiYu 我们联系了好多媒体,对方一听是阿里直接拒绝,因为阿里是他们的金主爸爸,最后一家愿意写,还视频和我们聊了 2 个多小时,答应我们国庆前帮我发个稿子,说采访我们了就去联系阿里采访,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geng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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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gchun  
   2021-10-17 06:45:02 +08:00
@shuangya 既然你拿了判决来作为你的依据,我觉得你应该还是尊重司法的。

司法的框架下面,其实法院只要受理了诉讼,那么原告的诉求在法律上就没有任何问题,至少在法律上来说不是什么碰瓷行为。就算是某企业的话,根据这里贴出来的过程,也只是管辖权异议。没有看到有动议说原告诉求有问题。所以被告本身在是否碰瓷这个问题上,至少没有对法院说诉讼有问题。

这样的话,你说的指责人家碰瓷,这个是拿非常高的道德标准去要求楼主。大家都是开门做生意的,一般的道德和社会责任像守法,纳税,对员工是保障劳工权益,对客户是为其创造最大价值。但是似乎没有放竞争对手一马这种说法。有这么高的道德水准的话,应该去从政之类的,不应该做企业。

现在你拿极高的道德水准去要求比某企业小不止两三个数量级的企业,是非常奇怪举动。

你最好表明一下你跟某企业没有任何关系。不然大家还以为某企业真的这么 low 呢。如果你是某企业的,你这些发言真的对某企业来说非常负面。
shuangya
    209
shuangya  
   2021-10-17 14:01:27 +08:00
@gengchun

原告认为阿里抄袭了,我觉得没问题。诉至法院这件事,不算碰瓷。

但是在法院已经判决:应用的界面设计、编排存在差异,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应用侵犯著作权也不予支持。两家公司都没有上诉,代表是认同这个结果的。

如果你看了楼主在知乎发的文章和视频,就发现楼主通篇还是在说阿里抄袭了他们产品,即使是法院认为没有这个事实。避重就轻的说“我们赢了”,故意不把判决书贴完整,说法院只判了不正当竞争,让人以为阿里的产品还真抄了他们。

这种春秋笔法,难道还不算碰瓷吗?
shuangya
    210
shuangya  
   2021-10-17 14:06:32 +08:00
@gengchun

你可以看一下知乎中被折叠的那条评论:“了解了一下来龙去脉,官司赢了值得恭喜,法院是公平的。但是建议还是实事求是一些哈,法院认定的是复制粘贴你们的帮助文档是不正当竞争,但是所谓的软件抄袭这块的著作权侵权法院不认可,这是两码事啊。第一段讲的他们抄袭你们的软件,这个是不是有误导啊,我看评论里大部分人都没搞清楚”。

楼主既然想要大家支持他,那摆出完整事实是基本要求。如果连事实都避重就轻,只说对自己有利的,那不就是在利用大家吗?
puduhe1
    211
puduhe1  
OP
   2021-10-17 20:03:39 +08:00
@shuangya 明天会发布 千里马 同志抄袭的证据
shuangya
    212
shuangya  
   2021-10-17 21:33:35 +08:00
@puduhe1

你之前帖子里发布的证据,包括操作界面的截图,我也看过,说实话都是一些通用的设计范式,还不够有力。

另外如果有足够证明侵犯著作权的证据,为什么不在法院上提交?即使是后面才发现的,为什么不选择上诉?还是说其实已经提交过了,但是法院觉得还不够?在这里发布既不能让阿里道歉,也不能让阿里赔偿,有什么意义?
gengchun
    213
gengchun  
   2021-10-17 22:47:55 +08:00
@shuangya 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如果你与某公司存在关系,你的这些言论,包括你的被折叠的那些,对某公司来说是很不好看的。

你还要继续下去的话,真的太难看了,但我无所谓的,我就吃个瓜。拜托。
shuangya
    214
shuangya  
   2021-10-17 23:02:18 +08:00
@gengchun

我和原告、被告都没有半点关系。所以也不存在说对谁好看对谁不好看的。

我所有的发言,只是不希望即使是法院已经判决事实的情况下,还刻意利用其他人的善意来带节奏。

不说带节奏的难看也就算了,说实话怎么就“太难看”了?
gengc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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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gchun  
   2021-10-17 23:42:53 +08:00
@shuangya 相信我,你现在搞成这样,真的很难看。没有必要这么偏执的。

而且我很多话,其实没有说完。

我也没有什么善意不善意的。我相信很多人也不是什么善意,大部分愿意支持原告的,特别是会有行动支持的,完全是出去对某公司的不满。而且这种不满是平时在和某公司的接触中,一点一滴积攒起来的。

你不要把围观群众想得太天真。

我已经跟你说了,人家把你的发言折叠,那是在帮助某公司。

如果你不想帮助某公司,那是你的事情。
shuangya
    216
shuangya  
   2021-10-17 23:59:02 +08:00
@gengchun

我无所谓帮不帮某公司的。甚至你说的“出于对某公司的不满”的人,其中也包括我。

但我不会因为我对某公司不满,就无条件支持原告。说白了到底谁赢谁输和我屁关系没有,一开始我站原告这边,但是一系列的“小作文”让我谁都不想站,只站事实。

我单纯就是看不惯断章取义带节奏的行为。说我偏执也好,说我啥也罢。这年头带节奏的太多太烦了。
gengchun
    217
gengchun  
   2021-10-18 00:01:15 +08:00
@shuangya 我已经说了,你不要把大家想的太单纯。

另外我请教你一下 v 站应该怎么删?
shuangya
    218
shuangya  
   2021-10-18 00:06:55 +08:00
@gengchun

大家怎么想我没法管,我只是想把我想说的说出来而已。

BTW,v 站好像不能删吧,至少我没找到这个功能……
puduhe1
    219
puduhe1  
OP
   2021-10-18 09:06:34 +08:00
@shuangya 因为之前我们没有发现,上个星期我们重新梳理了,才发现的
puduh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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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duhe1  
OP
   2021-10-20 17:21:45 +08:00
@shuangya 阿里云的 刘某祥 同学 在考察我们公司产品时 用阿里公司 ip 出口 上传了一张上面有自己名字的票据
你说这是正常人干的吗?我就不说是人品问题了,这是智商问题好吧
iams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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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sdx  
   2021-10-21 13:31:29 +08:00 via Android
这评论里的某人就像一根搅 shi 棍
gorillaL2s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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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illaL2sll  
   2021-10-25 09:53:53 +08:00
@christin 我哪里嘲讽了 我只是说了事实,说实话 你这种喜欢在网络上曲解别人意思的,就是键盘侠,辣鸡
holinhot
    223
holinhot  
   2021-11-23 20:32:41 +08:00
见识了,原来题主是 sharetrace 业主
puduhe1
    224
puduhe1  
OP
   2021-11-24 08:27:41 +08:00
@holinhot 极简 code(jijiancode.com)也是我们的,请多关照
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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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789  
   2021-12-24 18:48:02 +08:00
这钱的数量真的呵呵
zzzkkk
    226
zzzkkk  
   2022-10-16 10:00:16 +08:00
悉尼生活费起码 3 万澳元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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